在秦腔表演艺术中,为了刻画人物、表达思想、体现角色性格,不但把生活中的站相、坐相予以美化、夸张形成“程式”,就连手、脚的姿势,也有着非常多彩和固定形态的艺术规范。仅以手势来说,亦是千姿百态,极其讲究的。
(1)在舞台上为了表现拘谨、庄重或深沉、含蓄的人物形象,小生就必须做到五指并拢,拇指微屈,或用双指(食指、中指)指物或示意方向。
(2)为了表示迟钝、衰老、有气无力的龙钟神态,老生的中指、食指必须微伸,其余三指则要求为弯曲状。
(3)为了体现温柔、俏丽或纤美、细腻的性格特性,旦角就必须将大拇指往回收拢,放在中指的第一关节上,食指直挺,无名指、小指微屈组成兰花状,故称“兰花指”。
(4)为了展示雄威、勇猛或粗犷、强悍的精神气质,净角则必须五指张开,掌心稍凹,形同虎爪,故称“虎爪掌”。
(5)舞台上常用向外抖手来表示鄙视、厌恶、拒绝和推诿等心态;用向内抖手来表示惊恐、慌乱等手足无措的紧张情绪。
(6)凡是喜悦兴奋的心情,则用上下左右抖动来表现。
(7)还有用双手在胸前颤动的“摩锤”,来表现震慑和受到突然打击无所适从时的内心情绪与惶恐、恍惚、精神沮丧的表情;用右手轻按且圈绕腹部的“慢摩”,是表现思索、筹划与徘徊不知所向的心境。
此外更多的程式动作如:整冠、理须、整鬓、甩袖、抖袖、抖须、提袍、扎式、抖马、拉翎、挥扇、端盘、旋帕、提枪、抡剑、打出手等等,都离不开手势。从总体上来看,在肩、腕、膀的作用下,手势最基本的形态始终离不开“指、掌、拳”。指如:兰花指、八字指、剪式指、赞美指、贬意指、单指、搓指、剑指……掌如:兰花掌、荷叶掌、反叶掌、虎爪掌、瓦楞掌、按掌等等;拳如:佛手拳、翘指拳、方拳、抱拳……此外,还有搓手、推手、拍手、云手、翻手、拱手、托月、虎抱头、水袖功、扇子功、把子功、口条功……以及多种套数与路数中的程式,都离不开手势中的静态或动态样式。这些都是长期在舞台实践中,前辈艺术家用心血和智慧,通过不断扬弃、筛选,逐渐积累起来的艺术成果。我们后辈继承时,在自己的艺术生活中一定要“死学活用”,才能真正体会到这些程式的内蕴和真谛。